2008“一线建材(家居)品牌”联盟
执 行 方 案
一、企业的选定
1、有合法注册经营执照,合法经营;
2、有产品质量保障,有权威质量检验合格证;
3、在云南乃至全国属于知名品牌,07年无重大投诉;
4、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入选类别暂定为:洁具、瓷砖、板材、实木地板、强化地板、乳胶漆、家具、橱柜、门业楼梯、灯具五金、吊顶型材、壁纸地毯、窗帘玻璃、装饰用品、床上用品;
6、每个类别入选联盟的企业(品牌)不超过两家。
二、管理办法
1、参与装饰材料企业要接受昆明市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的全面监督管理;
2、参与装饰材料企业要接受昆明市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的工程质量监理;
3、参与装饰材料企业要接受昆明市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的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4、参与装饰材料企业要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
三、实施办法
1、此次活动由昆明市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组织具体实施;
2、昆明市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将授予联盟成员“一线建材(家居)品牌联盟”牌子;联盟成员作为本次活动的示范推荐单位,可共享消费群体,扩大宣传规模及影响;
3、本次活动将由昆明市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向参与企业提供“一线建材(家居)品牌联盟”代金券,由各商家在消费者进店消费时提供给消费者。消费者持“一线建材(家居)品牌联盟” 代金券购买参与企业的产品时,商家须给予相应的折扣额度或优惠政策;
4、活动开展期间协会将在报纸上开展发“一线建材(家居)品牌联盟” 代金券监督活动,如消费者投诉参与商家未发放“一线建材(家居)品牌联盟” 代金券的情况,一次性奖励消费者500元,从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并记录备案。如商家有三次未发放“一线建材(家居)品牌联盟”代金券,取消该商家的联盟资格;
5、每个联盟商家须指定联络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联盟会议,拓宽信息交流渠道,资源共享。每次会议迟到一次罚款200元,未参加会议罚款500元。累计三次未参加会议,取消该商家的联盟资格;
6、每个参与商家一次交纳全年广告宣传费用25000元(非会员25500元),保证金1500元。保证金在活动结束后,如未发生联盟代金券投诉或未违反联盟会议纪律,全额退还商家;
7、此次活动暂定自2008年5月开始实施。
四、宣传活动
1、统一的LOGO形象标志,统一授牌;
2、统一“一线建材(家居)品牌联盟”代金券;
3、生活新报15期套红整版公告,云南装修网同步宣传;
4、统一海报(招贴画);
5、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4次/天,10秒/次,1月),家装课堂1次;
4、举办“一线建材(家居)品牌走进社区”大型宣传活动(2次:每次活动为期两天,含现场产品展示、现场表演及现场互动等)。
昆明市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
生活新报社家居建材新闻部
云南人民广播电台
云南装修网(www.ynzxw.net)
二00八年六月
2008“一线建材(家居)品牌”联盟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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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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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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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其中:专业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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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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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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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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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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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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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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